刑事案件的证据综合分析,是办案人运用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,查明事实的过程。
将证据综合分析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,形成证据综合分析材料,就是办案人对案件事实认定过程的外在展现。通常出现在审理报告中,有时为了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,在判决书或裁定书中也会有所体现。
通过审阅证据综合分析材料,可以快速检查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否客观,定罪量刑的事实是否都有证据证实,证据之间是否可以相互印证,是否形成了链条,以及办案人在查明事实过程中,是否充分考虑和回应了检、辩双方关于事实方面的意见。
但不是每一位办案人都能写好证据综合分析材料。写好分析材料,在认识、态度上要保持客观性,在思维过程中要具有逻辑性。文字表达上也有一定的要求,需把事实讲清楚,把思辨过程说明白,还要尽量简明扼要。